財政部關政司表示,為持續協助調節國內物資之供應,穩定國內物價,將依據關稅法第71條新修條文有關行政機關得在100%幅度以內機動調降大宗物資關稅稅率之規定,儘速研擬機動降稅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
按財政部於97年1月間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經濟部會銜函報行政院機動減半課徵小麥、小麥粉等8項大宗物資之關稅稅率,期間自97年2月6日起至97年8月5日止。鑑於上開物資之機動降稅期間即將屆滿,財政部爰於97年7月15日邀集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工業局等相關單位開會研議大宗物資繼續機動調降關稅之必要性。
財政部關政司進一步表示,與會機關研析國際大宗物資價格走勢及評估國內產業現況,對於繼續機動調降大宗物資關稅稅率已有共識,初步建議將「硬粒小麥」、「其他小麥或雜麥」、「小麥粉」、「粗碾去殼之小麥及其細粒」、「大豆(黃豆)粉及細粒」5項貨品關稅稅率繼續機動減半;「玉米粉」、「粗碾去殼之玉米及其細粒」、「釀造或蒸餾之糟粕」3項貨品之關稅稅率機動調降為免稅,實施期間自97年8月6日起,至98年2月5日止,為期半年。上開建議近期將提送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討論後,儘速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詳細實施內容將俟行政院核定後提供各界參考。